近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下發商評字(2009)第25736號商標異議復審裁定書,裁定書中認定我方商標與申請人引證商標未構成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據此,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對方理由不成立,我方商標予以核準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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